律師聲明
時間:2005-06-06中國電子系統工程第二建設有限公司(無錫市118信箱,以下簡稱中電二公司)系部屬國家控股大中型企業,國家一級資質,全國重合同守信用單位,創建半個多世紀以來,屢創佳績,功勛卓著,享譽海內外,榮獲國家建設最高獎魯班獎,多次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視察、接見、題辭嘉勉。
近聞個別單位、個人,欺世盜名,謊稱中電二公司分支機構、協作單位、管理人員、外聘職工等,甚至非法刻制冒用中電二公司印章,承建工程,購銷往來。如此妄為,嚴重侵害了中電二公司的聲譽權益,亦給被騙單位留下隱患!
鑒上,本律師秉承中電二公司董事長王小平、總經理侯憶特別授權,鄭重聲明如下:
凡未經中電二公司董事長、總經理簽名授權,或沒有中電二公司蓋章確認的書面憑證,任何單位、個人,均不是中電二公司的分支機構、協作單位、管理人員、外聘職工。凡中電二公司的書面憑證、印鑒使用、驗單帳冊,均建檔留存,有案可稽。
凡假借中電二公司名義,冒用中電二公司印鑒,實施的所有行為,中電二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責任、不履行任何義務。誠請各機關、單位、個人,協助防范假冒中電二公司的誆騙欺詐行為,歡迎隨時舉報、查核涉嫌可疑情況。
奉勸涉嫌單位、個人,立即停止假冒行為,主動認錯改正,接受處理。中電二公司保留追究責任、索賠損失的權利。本律師隨時準備采取相應措施,維護中電二公司的權益,懲治違法犯罪行為!
江蘇無錫正太和律師事務所
律師:黃亞林
二OO五年六月三日